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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黄河重要流经省份,山东省于近日印发了《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(2023-2030年)》(下称《规划》),拟打造集生态屏障、文化弘扬、休闲观光、生态农业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沿黄生态廊道。实现规划区内自然保护地体系日趋完善,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,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,防洪减灾能力明显增强,黄河文化影响力明显扩大,天更蓝、山更绿、水更清、土更净、城更美,沿黄生态廊道综合生态效益和生态示范效应初步显现。
以《规划》为基本遵循,山东未来将从贯通近岸绿带、扮靓沿线绿点、优化全域绿网、深化污染治理、打造美丽城乡、强化安全保障等多个方面发力,把解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作为主基调,把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把生态保护放在压倒性位置。
深化污染治理方面,根据《规划》,山东将: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治理,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,综合整治流域污染,全面管控环境风险,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,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,筑牢流域生态安全屏障。
一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
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。合理调整施肥结构,加强农田退水生态拦截净化和循环利用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,推广秸秆粉碎还田、快速腐熟还田等绿色技术,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、绿色防治和专业化防治。开展农田氮磷流失监测,做好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农田灌溉水质检测。在东营、菏泽等市滩区农田推广绿色种植技术,压减东平湖周边农药化肥使用量,修复水域生态环境。
治理养殖业污染。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,严防养殖污染入河。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,严控围垦养殖、滩涂养殖规模,依法清理不符合分区管控的水产养殖设施。推动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,加大沿河湖岸堤周边、支流沟渠等堆存畜禽粪污治理力度,鼓励采用截污建池、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,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。到2025年,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%以上,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%。
治理农用地污染。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,落实分类管理制度。以农用地土壤超筛选值、农产品质量超标集中区为重点,全面排查土壤污染来源。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,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。实施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,排查整治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。到2025年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%以上。
治理农用薄膜污染。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,以标准地膜推广、废弃农用薄膜回收、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等为主要途径,推进农用薄膜科学应用,健全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。规范农膜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严禁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.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。
二 加大工业污染协同治理力度
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。推进黄河干流、东平湖、小清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修复,建立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。实施河海统筹总氮污染控制,对总氮浓度出现反弹的入海河流开展“一河一策”系统治理,开展小清河流域陆海协同共治试点。严格限制布局高污染、高耗水、高耗能项目,严格化工项目用地审核,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、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。深度治理工业废水,实施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配套和改造,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实现工业废水应收尽收,稳定达标排放。完善全流域垃圾打捞处置体系。到2025年,黄河入海断面总氮浓度得到有效控制;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76.5%,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,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。
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。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,探索制定差别化管理制度。以“一企一库”“两场两区”为重点,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,探索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,推进济宁市、泰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试点,实施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程。建立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,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。
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。强化污染源头管控,实施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管控,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,推动PM2.5浓度持续下降。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,全面推行绿色施工,实施建筑工地、工业企业堆场、矿山扬尘整治。加快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,推进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和淘汰更新。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,统一预警标准,按要求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。到2025年,PM2.5浓度控制在40.8微克/立方米以内,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.5%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.2%以内。
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。持续开展黄河流域“清废行动”,排查固体废物堆放、贮存、倾倒和填埋问题,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行为。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,推进分级分类管理,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,补齐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短板。健全县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。支持泰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。
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。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,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,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。居民区和学校、医院、疗养院、养老院等单位周边,禁止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。推进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腾退土地安全利用。
三 统筹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
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污泥治理。实施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、黑臭水体“两个清零”和城市污水处理厂“一个提标”工程,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。排查整治排水管网,解决污水管网覆盖不全、管网混错接、管网破损、雨污混流等问题,实施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,逐步消除管网收集空白区。推进污水处理厂差别化精准提标,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。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绿化、农灌等用途的,确保达到相应污水再生利用标准。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,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。到2025年,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,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清零,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,城市建成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%以上,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%以上,60%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,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%以上。
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。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,完善城乡垃圾收运配套系统和无害化处理设施。推动农村厕所、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。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,降低环境安全风险。以紧邻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等为重点,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。到2025年,沿黄9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。
四 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
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。严格尾矿库环境准入,建立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,进行分级分类管理。控制尾矿增量,禁止在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(改、扩)建尾矿库。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,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。完善尾矿库尾水回用系统,提升改造渗滤液收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,建设排放管线防渗漏设施。对沿岸3公里范围内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、停用时间超过3年、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,实施闭库治理。鼓励企业通过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,推进尾矿库所属企业开展尾矿库污染状况监测。建设和完善尾矿库下游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工程设施。到2025年,沿黄9市基本完成尾矿库污染治理。
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。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,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示范。以郓城、肥城等为重点,实施采煤塌陷地治理修复工程。建设新泰农光互补治理区、郓城渔光互补治理区。采取消除地质安全隐患、土地复垦、恢复植被等措施,组织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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